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389 发布时间:2017-10-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区财政、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84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8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含农机深松整地)监督管理资金和和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核查监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和信息公开等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支出;农机深松整地监督管理资金用于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深松整地工作任务的项目县第三方核查监管支出。以上资金不得用于工作人员发放奖金、津(补)贴及其他与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无关的支出。
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请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管〔2017〕14号)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发放到位。同时,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管〔2017〕15号)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
附件: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和农机深松
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别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
农机深松整地监督管理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
小计
1
宿城区
22.5
1
9.3
32.8
2
宿豫区
22.5
1
12.7
36.2
3
经济开发区
1.4
1.4
4
湖滨新区
4
4
5
洋河新区
0.6
0.6
6
市农机局
6
6
合计
45
2
34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