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宿迁市 点击次数:471 发布时间:2018-07-1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县(区)财政局、农机局,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补贴政策规范操作,根据省财政厅、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7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2018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补贴对象审核情况,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包括:补贴机具核实和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监管情况,重点机具和补贴对象的审核抽查与跟踪监管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看档案、实地查看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每个县(区)抽查2个乡(镇)和1家补贴机具经销商,抽查购机总户数不少于10户;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抽查1个乡(镇),抽查购机户数不少于5户。

三、人员分组

市财政局、农机局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组  别

成  员

检查县区

联系人及电话

第一组

邹明懿、

王翔巍、陆稳

沭阳、湖滨

王翔巍15850999872

第二组

庄怀宇、

朱乙涵、伏小伟

泗阳、宿城、

开发区

庄怀宇18800601020

第三组

叶鹏、

苏子云、夏长坤

泗洪、宿豫、洋河

夏长坤1518908887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对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本次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深入剖析原因。

(二)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请各县(区)提前准备好购机清册、补贴申请及检查台账、工作档案等相关材料,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